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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文苑

我与《审计法》同行

稿件来源:教科文卫审计处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7 | 打印 |


“弹指一挥间”,我从事审计工作已近30个春秋。

1990年,刚走出校园的我,来到宁夏审计厅法规处工作,“我想干审计,我不想干法规”,这是当时好长时间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想法,处长知道我的心思后,找我交谈,他的一句话,使我至今记忆犹新,“法制工作与审计工作一样重要,不懂法,就无法开展审计”。

就这样,我与法制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虽然我是学审计专业的,但缺少实践经验,搞法制更是一个外行,于是我刻苦学习法律法规、经济和审计知识。凡是举办法制、审计业务培训班,都积极主动参加,业余时间自学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丛书,汲取营养,虚心向同事请教,积累经验,同时还跟随业务处参加一两个审计项目,实践锻炼,渐渐我爱上了法制工作。从此,复核、执法检查、法制宣传、法规答疑、项目评比是每年工作中的全部事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干就是十五个年头。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实施,是广大审计人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和广大审计人员一样,欢欣鼓舞。通过逐条学习,我了解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宣传审计法,我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是精心策划组版小册子和宣传栏,将审计法全文印制在宣传栏上和宣传材料上,上街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7000余份;二是举办了有数百人参加的宣传审计法座谈会,两期学习班,全区审计局近200人参加了学习,效果良好。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再次对审计法进行修改,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保障。此时的我,已经交流到审计业务处工作,工作时审计法经常不离手,它给我更多的底气和信心,每到一个被审计单位,第一件事就是宣传审计法,依法审计,已深入每一个审计人的内心,由于这次修订的审计法在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手段上的重大突破,我们在对某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从查阅银行账户入手,查出了私存私放公款等严重问题。在对某上市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与检察部门联合办案,奔赴全国各地检查相关账目,克服困难,在蛛丝马迹中,梳理线索,查找依据,最终凯旋而归。

东方风来满眼春。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又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新修订的审计法,在保持原审计法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修订,为审计人在新征程上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审计人员,我深知学懂弄通审计法是最基本的素养,我拿起新修订的审计法,这又让我想起第一次学习审计法的情景,不一样的学习心情和场景,一样的是对审计事业不变的热爱和执着。

回味与审计法同行的历程,我深深感到审计法为我撑起了一片蓝天,作为我的良师益友,还将伴随我走过今后的审计工作旅程。(教科文卫审计处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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