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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领导成员(2024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领导成员(2024年)

  军,现任自治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工作分工:领导审计厅全面工作

陈晓梅,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厅纪检监察组。

宋海燕,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农业农村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派出审计二处、派出审计四处。

莫德敏,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法治建设、法规审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综合督查工作;分管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法规审理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企业审计处、派出审计五处、综合督查处。

  伟,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厅机关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和资源环境审计、政策跟踪审计、涉外审计、审计科研培训宣传工作、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政策落实审计处、涉外审计处、科研培训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计算机审计服务中心。

天兵,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行政事业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机关党建、干部人事工作;分管行政事业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局、机关党委(人教处)、派出审计一处、派出审计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