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40000022/2021-00441
主题分类:
标题: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薛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审办发〔2018〕140号
成文时间:2018-11-07
发布时间: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
厅机关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薛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组干〔2018〕20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
薛军任自治区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处长,免去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王卫萍任自治区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免去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李珍自治区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孟祥瑞自治区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薛军、王卫萍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从2018年10月起计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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