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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40000022/2022-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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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解读]《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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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22-02-25
发布时间: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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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解读
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2022年1月17日,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梁积裕同志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客观反映了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情况、整改成效和自治区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整改的后续措施。今年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政治站位显著提高。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抓好意见落实和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真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专门研究审计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审计整改,在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整改做出具体安排,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督导,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的与党史学习教育、巡视整改等结合,有的还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切实推动审计整改。
二、整改责任更加压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积极开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开展专项督办,并系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各市、县(区)建立起审计、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参与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多方联动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
三、督促检查不断强化。自治区审计厅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动态更新,做到不重不漏、全程可溯,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规范、精准。研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明确4类整改结果的认定标准,提高审计整改的标准化和操作性。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赴各市县和区直部门(单位)开展2次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核实材料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加快整改进度。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化解处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四、整改成效更为明显。截至报告日,要求整改的五方面10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8个,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和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收回资金3.97亿元,通过加强全口径预算和资产管理等整改4.7亿元,促进财政资金加快支出2.74亿元,通过补缴、调账等整改1.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4项,追责问责2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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