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330
主题分类:
标题:关于6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2018-12-12
发布时间:2018-12-12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厅办公室
关于6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2018年12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治区审计厅对6个我区执行的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7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的6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涉及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计划投资总额36.26亿元,其中协议利用外资金额21.21亿元(折合人民币1,下同)。2017年,项目完成投资额1.66亿元,其中利用外资额1.22亿元。按资金来源性质划分,4个为贷款类项目,2个为赠款或援助类项目。按贷援款机构划分,世界银行项目2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3个、德国复兴银行项目1个。
这次审计是依照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组织实施的,分别向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了6份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从审计情况看,6个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进展比较顺利。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较好地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和外资利用水平逐年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执行中还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或贷款协定、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或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设备闲置、部分已交付工程缺乏后期维护管理等,涉及4个项目;二是未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报告,涉及2个项目;三是财务和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是滞留项目资金、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3个项目。此外,审计还发现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相关项目单位已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完善了工程变更手续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对闲置设备已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投入使用;对存在缺陷的部分工程采取了补救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后续管护措施;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项目,已着手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及时对竣工结算造价进行审核并编制竣工报告;对财务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下拨滞留资金、相关配套资金列入项目工程支出科目等;对项目进展和提款报账进度缓慢等问题,正在加快项目建设和提款报账进度。
[备注:1本公告中美元折算人民币按2017年12月31日基准汇率1美元兑6.5342元人民币计算;欧元折算人民币按2017年12月31日基准汇率1欧元兑7.8023元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