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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件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849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0〕32号

成文时间:2020-08-07

发布时间:2020-09-14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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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0〕3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精神,结合宁夏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聚焦“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政策措施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六保”政策信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公开力度。

二、聚焦关键领域,抓好重点任务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集中公布。

2.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按照权限和职责,督促本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每年组织全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评价,及时公布检查评价结果,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在本级政府网站规范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推进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三)推进行政文件信息公开。自治区司法厅要以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在2020年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在2020年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督促并逐步整理形成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制度文件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四)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1.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指导督促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各类公开载体及时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开展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项检查,评估评价27个市、县(区)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和成效。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咨询和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各级行政机关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

3.增强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和解读回应效果,加强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政策解读的培训力度,确保经济政策落实不遗漏、不走样。

(五)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依法、准确、公开、透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针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布适合公开的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督促全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并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因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依托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助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聚焦政策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一)压实领导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行政机关办公室(综合处)是本机关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和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送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本级政府网站“领导之窗”领导分工中予以公布;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向其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二)安排培训考评。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提前安排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党校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以1日至3日短期培训班为主,增强培训针对性系统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人民政府效能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开展“政办主任谈公开”活动,会同人民网深度宣传全区政务公开领域经验做法。

(三)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推广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以及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持续推进全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和5个地级市人民政府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四)规范申请办理。制定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图解

[解读]《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 部署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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