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调整厅机关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厅机关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调整,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12个领导小组和1个委员会进行调整,取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7个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工作领导小组
(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 佳 副厅长
宋卫中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郎治钧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 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马 其 副巡视员
马忠林 副巡视员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 佳 副厅长
李 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成 员: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兼任主任。
(三)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 厅长
副组长:刘 佳 副厅长
宋卫中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郎治钧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 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马 其 副巡视员
马忠林 副巡视员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信息中心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下基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宋卫中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郎治钧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 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马 其 副巡视员
马忠林 副巡视员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主任。
(六)优秀审计项目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李 珍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成 员:刘 佳 副厅长
宋卫中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郎治钧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马 其 副巡视员
马忠林 副巡视员
殷君兰 办公室调研员
李晓燕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昝世英 银川市审计局局长
梁 涛 石嘴山市审计局局长
马克林 吴忠市审计局局长
景清海 固原市审计局局长
魏列忠 中卫市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厅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负责评选等工作。
(七)政府效能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审计管理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八)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马忠林 副巡视员
成 员:银川市审计局局长
石嘴山市审计局局长
吴忠市审计局局长
固原市审计局局长
中卫市审计局局长
审计厅办公室主任
审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审计厅机关党委宣传委员
审计厅机关党委纪检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马忠林担任主任。
(九)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 长
副组长:宋卫中 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保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主任兼任主任。
(十)定密(密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王 荣、殷君兰、丁国强、刘 静、戴春军、王 旭
(十一)档案管理、鉴定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保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十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办公室主任
社会监督与法规审理处处长
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
行政事业审计处处长
企业审计处处长
农业审计处处长
社保保障审计处处长
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处处长
外资运用审计处处长
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局长
计算机与公共投资审计处处长
政策执行审计处处长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计算机审计监督局局长
环境资源审计处处长
科培中心主任
信息中心主任
二、调整的委员会
审计厅保密委员会
主 任:胡仲秋 党组书记、厅长
副主任: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厅领导、厅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丁国强、庞 军、刘静、韩巨林、戴春军、王 旭
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主 任:张 龙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王 荣、丁国强
成 员:殷君兰、韩巨林、庞 军、戴春军、王 旭
三、取消的领导小组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
2009年,审计厅党组印发《中共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党组〔2009〕17号),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2018年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调整审计厅机关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党组〔2018〕11号),对审计厅机关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因此取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
(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成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办发〔2011〕45号),因工作结束,取消该领导小组。
(三)生态移民工程审计监督领导小组
2011年,成立生态移民工程审计监督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成立生态移民工程审计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办发〔2011〕87号),因工作结束,取消该领导小组。
(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1年,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成立厅“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法发〔2011〕74号),因工作结束,取消该领导小组。
(五)联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成立联网审计领导小组(《自治区审计厅关于成立联网审计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办发〔2015〕80号),因工作结束,取消该领导小组。
(六)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审计厅党组印发《中共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宁审党组〔2016〕17号)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因工作需要,2018年印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调整审计厅机关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党组〔2018〕11号),因此取消该领导小组。
(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审党组〔2017〕8号),因工作结束,取消该领导小组。
以上各议事协调机构中成员为厅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中心负责人及各市、县(区)审计局负责人的,若有变动,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