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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查出“小金库”灵武市水务局原局长等人获刑被“双开”
今年上半年,灵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灵武市水务局2013年至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该局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2741833元和违规发放职工补助91420元等问题浮出了水面。审计机关以《审计专报》形式,就该局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
市委书记就《审计专报》进行了批示,要求由市长牵头,责成相关部门在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规范管理的同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核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及司法机关对违纪违法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
依据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查证的违法实事,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下旬对市水务局原局长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现金28.2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规划设计室原主任高某侵占、索贿、受贿11.24万元的违法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灵武市纪委(监察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陈某某和高某作出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决定。
灵武市水务局属政府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水政监察大队、人饮站、水利科技推广站、农田管理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所等10个站所。审计人员在核查该局财务支出时,将重点锁定在了几份大额设计费用支出的合同上。该局在实施农田建设等项目时,与银川勘测设计院、固原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广西梧州设计院银川分院分别签订了《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合同,并如数支付了大额的设计费。审计人员随着资金流向进行查证,发现以上三家设计单位在收到水务局支付的设计费后,只扣除了少量管理费,随将绝大部分又以“设计费返还款”和水费名义返还给水保站554424元、农田站251290元、防汛办155700元、设计室1780469.87元。总计2741833元的款项在三个虚假设计合同的掩盖下,回到了水务局下设的几个站所,分别由6名工作人员存入私人帐户。审计人员跟踪审查,结果表明,通过巧立名目套取2741883元设立的“小金库”,几年来用于车辆运行、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打印费、就餐费、下乡费、加班费等各种开支2160048.72元,剩余581834.95元。
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局“小金库”的余额58万余元全部予以没收上缴财政,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违规发放的职工补助91420余元全部予以收回;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检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了追责。(宁夏审计厅 李绍军 刘希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