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年”活动要求,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中找准工作着力点,探索发挥派驻监督的贯通联动机制,突出“五个聚焦”,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对行使审计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
聚焦行业特点,紧盯关键环节。注意把握审计工作人员常年在外、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聚焦以审计组初审、主管处复审、法规处审理、审计项目审定为主要职责权限的“审计项目四级质量控制”重点环节,围绕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四个环节开展跟踪监督,重点检查各关键环节的审计人员是否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聚焦现场监督,紧盯末梢神经。在审计项目组设立审计现场廉政监督员,明确工作职责,对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廉政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随机检查,督促发挥好审计一线的监督“探头”作用。每年有针对性地选取3至5个审计项目,重点检查是否告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是否存在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向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推销商品或者介绍业务从中获利的情况,是否存在隐瞒、私放审计发现的问题或案件线索,是否存在将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私下交易等情况。
聚焦人为干预,紧盯风险防控。通过列席厅党组会、一般、重要审计事项审计会、审计专题会,加强对厅领导班子成员、审计工作人员失职失责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五个风险”,即:在计划安排上是否存在“审与不审”的风险,在审计实施上是否存在“能与不能”揭示重大问题的风险,在审计意见审查上是否存在对发现问题“报与不报”的风险,在处理处罚上是否存在“准与不准”的风险,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管理上是否存在“移与不移”的风险。
聚焦苗头问题,紧盯隐形腐败。落实好《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工作沟通协商办法》,实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制定《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驻厅部门机关纪委的监督指导,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廉政谈话、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建立整改台账挂牌督促等措施,做到对账销号,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的“人情审计”“关系审计”“违纪违法审计”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隐形腐败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
聚焦问题移送,紧盯监督效力。发挥好派驻机构的贯通联动作用。与纪委监督衔接,强化顶层设计,督促完善《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审计事项问题移送问诊把脉,紧紧围绕“事要彻底解决、人要严肃处理、钱要全部追回、做好以案促治”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与驻在部门党组共同分析研判审计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涉及的人员、违规违法的性质、违纪资金的额度以及移送后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形成以审计监督为起点、案件查办(移送)为切入点、以驻在部门(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为落脚点的新工作格局,并对审计移送事项处理和整改结果持续关注,验证审计监督质效。(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