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领导成员(2023年)
潘 军,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工作分工:领导并负责自治区审计厅全面工作。
陈晓梅,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驻厅纪检监察组。
宋海燕,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财政审计、金融审计、机关党建、干部人事、审计科研培训宣传工作;分管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审计科研培训宣传中心。
莫德敏,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法治建设、法规审理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政府投资审计、综合督查工作;分管法规审理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派出审计三处、综合督查处。
李 伟,现任自治区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厅机关日常管理、政务公开和行政事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行政事业审计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政策落实审计处、派出审计一处、信息中心。
刘 佳,现任自治区审计厅一级巡视员。
工作分工:协助厅主要领导负责企业审计、涉外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工作;分管企业审计处、涉外审计处、派出审计五处、计算机审计服务中心。
左文刚,现任自治区审计厅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