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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追踪

挪用专项资金的手段及核查方法

稿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3-02 | 打印 |

 

审计发现挪用专项资金的手段越加隐蔽和多样,从以下方面入手进行核查。

直接挪用。在独立核算的专项资金账户中直接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

混用资金间接挪用。各种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交织在一起。摸清各种专项资金的收入,逐笔核实每项专项资金的支出,理清各种专项资金的结存,核实其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际结存。如果银行存款和现金结存数字小于专项资金结存数,就属挪用资金数额。

转移到下属部门进行挪用。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从中报销与专项资金无关费用,进行延伸审计,就能查清问题。

套取专项资金再挪用。通过虚开发票及编造相关资料,将专项资金支出,再以其他名义收回挂在往来或者直接账外使用。一方面核查支出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另一方面核实银行对账单,对大额整数的非财政收入做重点审核。(平罗县审计局 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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