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之窗 > 案例追踪 > 正文

案例追踪

违法滥用职权--中卫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被判刑

稿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12-13 | 打印 |

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市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局长马某某泛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中卫市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马某某作出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决定。至此,一起由审计机关发现线索并移送的案件审判处理完毕。

2016年初,该市审计局在海兴开发区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中,对续建的大转盘保障性安居工程一至五标段项目重点进行了核查。审计人员通过GPS定位测量发现,由宁夏海兴建设集团承建的占地面积29亩,位于海原县工业物流园保障性住房工地东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六标段项目,共计四栋楼的基础工程基本完成,墙体工程刚开始实施。此项目与该区新开工的,位于宁南医院东侧由大秦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六段项目重叠。

审计人员对此异常情况展开了审计核查。结果表明,该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没有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施工建设,属违法建筑施工。

通过内查外调,进一步证实,该项目是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局长马某某,利用该局集规划、国土、建设于一体和本人为部门一把手的便利,在未召开该项目建设实施会议进行决策、也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个人私自发包工程,以该局名义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合同价款高达3896万余元。

中卫市审计局及时将马某某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该市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遂依照党纪、政纪和国法做出了上述处理和判决。  (李绍军)

 

>>><<<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西路392号(邮编:750001)    网站电话:0951-5026866
E-mail: zzqsjtbgs@nx.gov.cn     网站支持IPv6访问
网站标识码:6400000050 宁ICP备12000364号-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53号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西路392号(邮编:750001)    网站电话:0951-5026866
E-mail: zzqsjtbgs@nx.gov.cn     网站支持IPv6访问
网站标识码:6400000050 宁ICP备12000364号-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