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方案》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关于做好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摸清我区水环境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治区审计厅于2018年3月9日至5月15日对全区2016至2017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由于水污染防治工程涉及的内容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工作。审计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困难,一方面广泛收集和系统学习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十九大关于“污染防治”及自治区党代会“生态立区”的相关规定,先后三次邀请从事水污染防治、污水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参审人员进行培训;另一方面深入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厅、财政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方案》、2016至2017年全区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拨付数据、2015至2017年黄河干流直流水量及宁夏地表水系图、2015至2017年水环境质量状况、水质监测结果数据、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全区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国控水污染企业超标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绘制了《宁夏黄河水污染思维导图》,将全区6个黄河干流监测断面、13条黄河支流的16个监测断面、15条重点入黄排水沟、8个国控重点湖库的历年监测水质、水量及污染源进行图示,如影响宁夏境内黄河干流水质的6条支流2015至2017年水质监测结果、水量变化情况、污染物来源等,并根据审前调查制定了周密实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审计工作的重点。
此项专项审计调查围绕三个方面认真开展:
一是围绕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拨付情况。重点关注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的资金是否保障,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污染防治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审计人员就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每笔流入流出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抽查了各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项目建设资料。
二是围绕水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入黄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地方政府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措施、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及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风险隐患等情况。审计发现,某某河某某断面连续两年呈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对此审计人员分4组就某某河某某镇沿线80公里河道展开了地毯式排查,发现某某河某某断面沿线存在8个违法违规排污口。沿线3个乡镇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清水河,经测算:2016至2017年排入总量1376.5万吨。问题指出后,当地环保部门连夜进行了紧急封堵。为落实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审计人员对全区62座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污减排台账》中的进出水水质、水量、污泥产生量及拉运联单一一核查。由于某某污水处理厂台账中存在85天无进出水量数据,经现场踏查,发现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出口简易人工湿地后排入泾河。
三是围绕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重点关注水污染防治项目是否按规划实施,针对项目进展缓慢、工程质量存在的隐患分析原因,评价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绩效。针对监管机制不健全、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效益发挥不佳等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意见,使审计监督的功效作用得以充分显现。
目前,此项审计调查现场实施工作已全部结束。审计人员就本次审计调查结果进行认真梳理后,形成客观、公正、详实的调查报告,为各级领导进一步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政策执行审计处 莫德敏赵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