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审计过的问题今年又出现,使审计工作陷入屡差屡犯的情况中。其原因如下:
一是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淡薄。加之上级领导无法投入更多精力去及时监控、追踪下级的行动情况,导致问题的重复发生。
二是审计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查多报少”甚至“查而不纠”是导致审计问题屡查屡犯的重要原因。审计人员的工作中心往往放置于“查错”上,却忽略“纠错”的任务。审计人员的职责最终要落实到问题的整改上,靠自纠的方式而没有独立第三方的监督,整改就会流于形式,就会导致屡审屡犯现象的滋生。
三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审计人员往往将审计资源安排在实质性测试的环节上,忽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审查以及对内控制度缺陷的弥补和纠正,导致审计治标不治本,违纪违规问题的屡查屡犯。
解决屡查屡犯情况发生应以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增强组织员工的风险意识。领导应身体力行,做好严守法律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先行者。在员工的考核体系中应当向员工渗透风险的自我把控意识,鼓励基层员工积极参与到审计问题整改的工作中,及时堵塞各个岗位的风险漏洞,让单位的运营处于一个整体安全、健康的环境中。
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问题能够得到根治离不开审计人员的监督,要将审计工作进行到后续跟踪阶段,加强跟踪问效,建立问题清单,统计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屡查屡犯的问题并进行重点监督,如遇屡查不改的行为则严格依法处理。
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止审计问题屡查屡犯的根本保障。审计人员应当协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其内控体系,除了规范其经营管理活动外,还要协助其健全组织权责分配制度、问责机制、绩效考核以及奖惩制度的建设等,从源头上遏制屡查屡犯问题的发生。(石嘴山市审计局 刘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