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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交流

征地拆迁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及解决对策

稿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24 | 打印 |

   笔者近期参加了征地拆迁项目的审计调查,问题归类如下:

    其一,数据的真实问题。目前的征地拆迁审计多以事后审计为主。审计进场时,房屋及附着物已拆迁完毕。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很难考证。

 其二,补偿金额测算问题。征地拆迁的原始资料(调查表)填写不够规范,影响补偿金额测算的准确性。审计中发现部分调查表存在宅基地与耕地面积混淆、房屋类别标注不清等问题,给补偿测算工作增加了难度。

 其三,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问题。由于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忽视了将核实、汇总后的拟拆迁对象的房屋结构面积、宅基地面积、地上附着物及树木、青苗数量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示。

 其四,征地拆迁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如:文件中规定零星挂果浆果类果树每棵补偿5080元,对挂果(盛果期)五年以上浆果类果树每亩补偿6000元;但在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整片果树按照零星果树标准进行补偿,亩均补偿几万元,严重超过了6000元的标准。

 二、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在征地拆迁前,利用无人机等航拍手段,取得现有地形地貌航拍图,并就拟拆迁对象依航拍图进行初步测算。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时,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制作影视资料,便于后期测算补偿金额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

 (二)对拆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肃工作纪律。就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规定、各种表格填写等进行培训,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确保各种表格填写规范、完整、准确,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为后期测算补偿金额打好基础。

 (三)落实公式公告,实行“阳光拆迁”。在合法、合规、合理确定拟拆迁对象的房屋结构面积、宅基地面积、地上附着物及树木、青苗数量等后,应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准确界定零星果树与成片果树、砖混结构与砖木结构、宅基地与耕地的区别,依据不同类别补偿标准,确定补偿金额。

  (五)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将拆迁对象的宅基地、耕地面积汇总数与实际腾退面积进行比对,误差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金凤区审计局 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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