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交流
浅谈国有土地承包经营审计方法
一、开展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审计的意义
为维护国有土地资源的安全完整性和土地承包收益的真实合法性,保障国有土地资源安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进行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可以全面了解国有土地在承包管理、经营、承包费收取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促进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土地资产及收益的安全完整。
二、审计方法
1.审前调查法。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能、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确定检查重点,制定严密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关注国有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签订之前,是否通过集体讨论有关收费标准、方式等重要条款,有无决策失误、不民主、不科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浪费现象,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2.审阅资料法。审查承包方提供的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是否贯彻落实国有土地对外承包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无违反相关规定,免收、减收承包费是否按规定报政府审批;土地承包台账是否建立,土地底数是否清楚、准确,关注承包土地性质、面积、承包费标准和相关会议纪要等资料,以及合同签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合同管理是否规范。
3.核对科目法。将合同约定承包费与银行存款、应缴预算收入、往来款科目核对,审查土地承包费标准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规免收、少收或私下交易的违法行为,是否足额收取,及时上缴财政,有无截留、隐瞒或坐支行为,有无账外核算,以及是否收取保证金。
4.现场勘查法。走访国有土地承包现场,检查有无私自转包、流转、出售国有土地等问题;与承租人直接沟通,了解合同约定承租方、承包费、土地面积、租赁期限、已交承包费、欠费金额、欠费原因等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5.比对分析法。将承租企业、个人花名册与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花名册,利用计算机进行比对分析,检查是否存在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而实际用地问题;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检查已承包土地是否长期闲置、是否改变用途。
6.延伸审查法。延伸审计下属单位,检查其有无对外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问题;延伸审计其他单位,检查是否存在违规用国有土地为土地承租人融资抵押的情况。
三、审计案例
通过审计某市农业园区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发现国有土地承包情况底数不清、土地资源登记地类不明、多部门管理发证、内部控制监督缺失、欠收土地承包费等问题,分析上述问题产生原因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园区土地多为国有荒地,土地开发承包经营近三十年之久,由于经验不足、机构不健全,加之早期缺乏专门的土地管理机关(2016年成立土地分局)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造成土地承包经营底数不清、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土地多头管理的问题。因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多个管理主体,档案资料不完整,缺乏事后监督;地理界线不明,存在重复管辖或互相扯皮的现象,且对辖区林地、牧草地、荒山荒地、基本农田等资源登记以及地类数据缺乏详细统计数据。
(三)土地利用现状的问题。土地类型多为国有荒山荒地,受地形、农业灌溉用水设施和用水指标等因素限制,多数承租人经营效益低,甚至负债经营,导致承包费难以收回。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园区土地管理涉及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可聘请中介,共同参与摸清园区土地实有面积、地类数据统计和行政管理界线等。
(二)强化内控落实,防范经济风险。内部控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坚决杜绝既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也不收取承包费,为承租企业抵押融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合同签订前对减收、免收承包费应按规定报政府审批。签订合同时应严谨合同条款、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承租人、承包费标准、面积、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经单位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合同生效后,应定期进行履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提出解决办法或解决的请求;对闲置未用土地超过规定时间的予以收回;对正常使用的按期足额收取承包费并及时上缴本级财政预算专户,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者拖欠;严格履行承包人权利和义务,为承租人提供合同约定的用水、用电和政策帮助。
(四)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机构,落实专人管理合同;严格合同台账管理,做到动态及时更新,底数完备清晰。(吴忠市审计局 马成兰 薛金海 丁凤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