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重大论断,吹响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时代号角。审计专司经济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找准改革发展所需与审计监督所能的结合点,挺膺担当、主动作为,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盐城新实践。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做好新时代审计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坚持从政治全局、改革大局、战略布局高度思考和谋划审计工作,把准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
强化统筹谋划。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考量和实践要求,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分析经济社会问题。紧紧围绕改革的主攻方向、前沿动向、战略指向、系统导向,聚焦经济社会热点、改革攻坚难点、群众关切焦点,科学谋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研究编制“十五五”盐城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审计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审计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严把程序关、质量关和时效关,确保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着力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动在资源统筹、项目管理、成果运用上更加贯通协同。完善内部审计组织体系,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
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等优势,深入揭示重点改革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将审计发现问题放到改革发展大局中去定位、分析。坚持把问题、建议当课题研究,严格各类审计文书编发标准,形成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审计信息等,努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效果上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
锚定职能定位,找准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突破点
盐城市审计机关要树立改革思维,认真研究审计工作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推进方式,坚决落实江苏“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四个三”工作布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盐城竞逐绿色低碳发展新赛道、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审计保障。
多措并举,做优审计项目。坚持“市县联动、专班推进、质量为王、全程跟踪”,统筹推进项目立项、业务指导、资源整合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研究谋划的针对性和推动落实的有效性。狠抓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审计流程、问题揭示、线索移送、报告出具等进行全程闭环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和举措方法,全面提高审计质量。
标本兼治,做实审计整改。坚持系统思维,聚力高位推进,进一步推进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人大推动、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政府督查机构与审计机关督促落实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制定出台审计整改约谈办法、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规范审计整改、提升整改质效提供制度保障。扎实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推动各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
精益求精,做强品牌创塑。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目标导向,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突破,进一步选好方向、找准切口,在制度、技术等层面尝试探索。在优秀审计项目创建中,搭建创优领导小组专班,形成“储备一批、孵化一批、成熟一批”的良好格局。持续深化投资审计转型发展,落实“三个转变”要求,强化审计方式转变和技术突破。相关做法被省委深改委确定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在江苏全省推广。
着眼效能提升,守护好“国家审计”金字招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审计的“尚方宝剑”是党中央授予的,必须对党中央负责,当好党之利器、国之利器。盐城市审计机关既要坚持刀刃向内,切实加强审计自身建设,又要不断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以能力提升夯基固本。坚持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建立健全“青蓝结对传帮带”“审计组组长和主审资格认定”等机制制度,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审计干部培训需求调研,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哪里弱、强哪里”,科学设置专题培训课程。探索建立重点攻坚审计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培养审计业务“首席专家”。加强与高校、市社科联等单位沟通协作,开展审计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切实增强审计干部理论研究和业务能力。
以技术创新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大数据审计,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落实大数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召开大数据审计案例分析会,全面推行“双主审”工作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大数据技术与审计实践相融合的路径,将大数据技术全面应用到审前调查、方案制订、项目实施等环节。
以监督贯通凝聚合力。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暂行办法》等制度,定期召开反腐败联席会议、“纪监巡审”联席会议等,加大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查交流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质量和成案率,持续放大联合监督的倍增效应。(丁金海 作者系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本文刊登在《中国审计》2024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