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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现场管理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环节

稿件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1-18 | 打印 |

一、把握好审计现场结束时的问题认定,以审计局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差别

审计现场工作结束时,审计组召开会议与被审计单位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核实认定,不能等同是征求意见,也不能随便商定对问题的处理处罚结果。必须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组实施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后,应当提出审计报告,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二、把握好审计实施方案的重点和进度

实施方案除国家审计准则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外,还应有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组成员及其分工,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组廉政建设等有关内容。现场审计工作时间根据审计项目情况,分别控制在15个、25个、3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重大违法违纪事项和需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而需要延长工作日的,应该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对审计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的,进行延伸审计与外部调查时,应报请分管领导与局长批准后进行。延伸审计与外部调查不得偏离审计目标不得借机调查了解与审计项目无关的事项。

三、审计调查核查时至少要两人及以上参加

了解重要审计事项或者交接重要资料;外部调查取证;查勘现场;监督盘点资产;采取审计证据保全措施等,应该至少有两名审计人员参加或者在场这项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

四、对一些重要事项,必须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

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比如讨论审计工作底稿及证据材料,研究起草审计报告时,研究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的反馈意见等,审计组应召开会议,集体进行研究,并做好记录,经记录人和审计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归入审计档案。存在分歧的讨论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便于以后加以查阅与运用。

、严格遵循请示汇报制度。

 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如实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被审计单位意见,不得拖延、瞒报。遇有重大事项或不同意见,审计人员可直接向审计组组长汇报,也可直接向审计机关负责人直至审计局长报告。如隐瞒不报,依法追究责任。

、要做到“一个文明”、“二张清单”、“三份公示”

 “一个文明”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要自觉遵守《审计署工作人员文明守则》,坚持文明审计

“二张清单”是指“不上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审计发现但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审计组应当编制清单并作出说明,与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和证据一并提交审计机关审理部门。

“三份公示”是指对外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及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等相关信息对内公示外勤经费支出情况审计现场工作情况总结评价结果公示。(中卫市审计局 吴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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