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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工作指导,着力加强研究谋划,推动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做深做实做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2021年7月以来,自治区党委审计办累计收到并办理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请示、报告、报备事项375件,内容涵盖会议召开、工作规划、项目计划、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制度建设等审计领域重点工作,确保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实处。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7月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自治区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体责任和事项。2022年2月,根据中央审计办《省级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结合宁夏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22项应当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的事项,以清单化方式,逐条明确报送程序、时限要求、报送方式以及年度必须报送的事项。2022年5月,自治区党委审计办根据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5类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常用模板,推动提高请示报告工作质效。
二是切实强化工作指导。自治区党委审计办通过召开全区审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全区审计办主任会议等,对《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进行系统培训和解读,推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要求。建立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动态汇总请示报告情况,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纠正一般性错误,做到一周一提醒。认真研究梳理各地经验做法,编发审计简报,供其他市县学习借鉴,做到一月一简报。归纳分析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编发情况通报,推动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开展,做到一季一通报。明确要求地级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在向审计厅党组述职报告时,把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汇报,做到一年一汇报。在抓好日常工作指导的同时,通过调研、督察等方式,推动各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三是着力加强研究分析。自治区党委审计办根据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查找市、县(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职能履行、职责做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补齐短板弱项。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课题研究,找准充分发挥审计作用的着力点,相关研究成果已成为制定项目计划、深化审计内容的重要参考,有效促进提高全区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同类型请示报告的对比分析,梳理监督盲点、政策堵点和改革难点,提出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定期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汇报,为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秘书处 金飞尧 王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