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动态
自治区审计厅出台两项审计科研课题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科研课题质量,规范审计科研课题评审专家管理,着力推进研究型审计。近日,自治区审计厅印发《审计科研课题评审专家聘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审计科研课题专家指导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办法》)。
《专家管理办法》从11个方面,对聘请专家的资格条件、聘请程序、评审报酬等作出详细规定。该办法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库,科研课题的中期、结项评审和厅机关开展的有关评审工作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选择。对所聘请的专家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基本条件、胜任资格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评估更新。该办法强调了对审计科研课题的最终结果,要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决定等内容。
《专家指导办法》从10个方面规定了聘请的专家对立项的科研课题进行全程指导,即每一项课题从课题提纲的确定、中期写作、后期修改,分阶段分层次进行一对一全程指导。《专家指导办法》还明确了专家和课题组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专家指导的工作程序等,进一步强化了课题指导要求。
两项制度的出台,加强了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确保了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为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有利于提升理论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科研培训宣传中心 史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