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审计厅始终把审计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三强化三提升”,不断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取得了法治建设护航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促进法治建设纵深发展的良好成效。
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厅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依法治区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整体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事项,形成分管领导重点抓、班子成员合力抓、业务处室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严格开展述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与审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强化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审计质量效率。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持续深化研究型审计,立足揭示被审计对象最严重、最突出的典型性问题,形成实质性震慑。制定《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持续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巩固提升审计项目质量。组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项目质量等级评定和审计能手评选等工作,切实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
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立足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根本要求,先后开展“新时代审计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科学规范提升年”活动,出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资格评定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和深化实务导师制若干措施等“1+N”制度体系,认真组织法律知识测试,着力提升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本领。扎实开展法治大讲堂、厅领导讲党课、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切实增强审计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坚定自觉,不断夯实审计事业发展根基。(法规审理处 莫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