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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稿件来源:自治区审计厅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9-26 | 打印 |

近日,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对2025年上半年实施的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等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结果反馈,“一对一”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传达领导批示精神、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就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等参加反馈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在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机制,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不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一是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反馈机制。印发《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向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文稿工作规程(试行)》,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直接呈报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时向有关单位转办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跟踪督办落实。建立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联合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常态化运行机制,面对面向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提升经责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扎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持续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组织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有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积极构建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国资监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联合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形成整改合力,推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权威高效运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从推进全覆盖、强化信息沟通、抓实问题整改、用好审计成果等方面深化贯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试行)》,明确成员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具体职责,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经济责任审计局贾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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