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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审计厅推行实务导师制 精准赋能审计人才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近日,自治区审计厅出台《审计实务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业务骨干“传、帮、带”的精准培养模式,优化审计干部成长路径,着力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为推动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办法》明确,实务导师制遵循“政治引领、业务为本、教学相长、实践砺才”原则,构建为期三年的系统培养体系,确立“一年跟着干、二年独立干、三年成骨干”的阶梯式成长目标。这一培养模式精准对接新进审计干部和能力提升需求干部的成长痛点,通过导师与学员的结对共建,实现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双提升。
在职责定位上,《办法》明确导师为学员培养第一责任人,原则上由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四大核心职责。一是精准制定年度培养计划,结合学员知识结构与能力短板,指导编制包含能力提升、职称考取、文章发表等任务的年度培养目标“绿皮书”;二是强化政治素质培育,通过党性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筑牢思想根基,同步提升学员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等综合能力,助力规划职业发展路径;三是开展全流程业务指导,聚焦审计理论应用、法律法规解读、职业道德建设等核心领域,“手把手”解决实践难点,推动“重点课题+审计项目”深度融合;四是搭建“能查、能说、能写”三维能力提升平台,带领学员深入审计一线参与基础工作,逐步承担项目主审或核心模块工作,创造发言交流机会并系统指导文稿撰写。
针对学员成长,《办法》细化了三年培养周期的具体目标。第一年以熟悉流程、辅助工作为主,需至少参与1个完整审计项目,力争通过1门专业资格考试或发表1篇文章;第二年聚焦独立履职能力培育,需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审计项目并独立撰写部分报告,力争考取专业职称;第三年目标成为业务骨干,具备中小型项目主审或大型项目骨干能力,力争担任项目主审并在专业刊物发表理论文章。培养期满后,达标者备案终止培养,未达标者延长培养期2年,延长期满仍未达标将调整岗位。
在培养内容上,《办法》突出四大重点方向。一是推动政治与专业双融双促,将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引导学员在专业期刊发表理论文章;二是推行实战化项目培养,聚焦审计程序、证据获取等关键环节开展实战指导,鼓励参与专项巡视等关键岗位锻炼;三是深化研究型审计,要求导师与学员每年共同完成至少1项课题研究或报告撰写,促进实践成果转化;四是坚持科技强审,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与技能培养,鼓励学员参与信息化培训与资格考试,成长为复合型人才。
为保障制度落地见效,《办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机制。导师履职情况及培养成效纳入年度述职和党支部述职,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学员考核严格对照“绿皮书”任务清单,全面考评“能查、能说、能写”能力,考核结果同步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形成“培养有目标、考核有标准、激励有保障”的闭环管理体系。
实务导师制是自治区审计厅深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此前,已通过出台“1+N”制度体系、印发培养任务书等方式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此次导师制的推行将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培养体系,为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机关党委 <人教处> 叶伊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