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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计整改约谈工作 助推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刚性约束,切实维护审计监督权威性,结合全区审计机关开展“科学规范巩固年”行动部署要求,经十五届海原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审议,出台了《海原县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治理效能。
《办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原则,结合海原县工作实际制定,共四章二十一条。《办法》明确审计整改约谈是针对审计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审计查出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等情形,对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督促的重要举措。
《办法》清晰界定适用范围、约谈对象及实施主体,覆盖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相关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聚焦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实行分层分级约谈机制。细化七类约谈情形,重点针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力、拒不配合、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明确约谈启动、审批、实施全流程标准,确保约谈有依据、操作有规范、推进有力度。
《办法》规范了约谈准备、通知送达、组织实施、记录归档、跟踪问效等环节,明确提前告知、分级约谈、部门协同等工作要求,可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单位参与约谈,凝聚整改监督合力。强化结果运用,对约谈后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提请追责问责,切实传导整改压力。
此次《办法》出台,以刚性制度倒逼责任落实,有效破解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难题,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为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海原县审计局 穆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