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解读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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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解读]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解读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2018-12-12
发布时间:2018-12-12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厅办公室
[解读]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解读
2018年12月12日,自治区审计厅发布了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围绕此次公告有关情况,现解读如下:
一、本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总体情况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作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战略部署。为切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相关政策落实,提高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派出23个审计组、170名审计人员,对2017年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居工程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区7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1038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做了入户调查。
从审计情况来看,自治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进一步加强了安居工程住房分配使用和管理,较好地满足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此次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住房分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不高;二是部分地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三是个别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
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部分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够合理、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困难大、对安居工程住房分配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同时部分地区信息共享审核机制不健全、对违规获取住房保障待遇的行为问责惩戒力度不足等也是重要原因。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时整改,并提出了改进建议。针对住房和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已采取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完善住房分配管理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针对住房分配使用管理中的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并采取了取消保障资格、调整保障待遇、清理收回住房等方式进行整改。根据审计提出的建议,各地及时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管理,积极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到位。下一步,审计厅将继续跟进后续整改工作,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