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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475

主题分类: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2020-03-12

发布时间:2020-03-12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厅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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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绩效,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自治区本级和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等9个市、县(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基本情况  

2018年,被审计地区财政部门共筹集城镇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46.14亿元;项目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城镇安居工程资金39.04亿元2018年抽审地区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158套,基本建成任务10804套,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3.53%、111.61%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被审计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棚改和公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足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地区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个市8个安居工程项目70791.63万元银行贷款截至2018年底闲置未用超过1年;2个市、县2个安居工程3691.5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分配,至2018年底已超过1年;1个县1个安居工程3876.6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已分配到具体项目,但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使用,至2018年底已超过2年。  

)部分地区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8个市、县(区)290户承租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2个市、县57套公租房被违规转租或被挪用于办公、经营等;5个县(区)1633套公租房因位置偏远、需求不足等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积极组织整改,已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5.65万元,将闲置资金拨付使用、收回盘活或归还银行等55099.49万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17户,腾退收回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住房186户(套),将闲置住房投入使用596套。宁夏审计厅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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