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475
主题分类:
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发文字号:
成文时间:2020-03-12
发布时间:2020-03-12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厅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为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绩效,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自治区本级和银川市、石嘴山市、固原市等9个市、县(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基本情况
2018年,被审计地区财政部门共筹集城镇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46.14亿元;项目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筹集城镇安居工程资金39.04亿元;2018年抽审地区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158套,基本建成任务10804套,分别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103.53%、111.61%。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被审计地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棚改和公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足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个市8个安居工程项目70791.63万元银行贷款截至2018年底闲置未用超过1年;2个市、县2个安居工程3691.5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分配,至2018年底已超过1年;1个县1个安居工程3876.64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已分配到具体项目,但因项目进展缓慢而未支付使用,至2018年底已超过2年。
(二)部分地区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不严格。8个市、县(区)290户承租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退出;2个市、县57套公租房被违规转租或被挪用于办公、经营等;5个县(区)1633套公租房因位置偏远、需求不足等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积极组织整改,已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5.65万元,将闲置资金拨付使用、收回盘活或归还银行等55099.49万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17户,腾退收回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住房186户(套),将闲置住房投入使用596套。宁夏审计厅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