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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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无
成文时间:2020-07-27
发布时间:2020-07-27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7月2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胡仲秋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从审计情况看,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向好,较好完成了年初自治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支出效率还有待提高。年初预算有39.92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本级代编预算中有14.03亿元因项目实施方案和分配计划制定晚等原因未及时分配下达;抽查2019年自治区财政下达25个市、县(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等原因,至年底有35.41亿元未形成实际支出。
(二)财政收入管理还有待加强。4.4亿元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制度;17户正常经营的国有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范围,应交未交收益374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还需精准。未批复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目标;批复的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素简单、无量化指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资金使用还需加快。有15个单位的46个项目4.79亿元资金因实施缓慢当年未使用;3个单位1544.29万元项目资金因未按年度编制预算当年未使用。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需强化。有2个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89.95万元;4个单位4137.01万元净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4个单位2544.05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三)信息系统建设绩效有待提高。截至2019年底,还有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因建设期延长、内容调整等原因,尚未完成最终验收和绩效评价。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各市县坚持就业优先,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提供了保障。但由于相关措施衔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还存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比例低;72.5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等问题。
(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但还存在部分市县未及时清退保证金755.7万元;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69.96万元等问题。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有关地方和部门不断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清欠任务落实。但有的地区和单位清欠还不彻底,未按时完成优先清理账款142.42万元。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紧急调集资源资金,抓好供应保障,组织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至2020年3月底,全区共安排疫情防控财政资金7.65亿元;接收社会捐赠资金2.15亿元、物资892.41万件。从审计情况看,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规范,针对存在的不足,有关单位和地区坚持边审边改,加快分配下拨资金4069.84万元、物资40万件,建立健全制度41项。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各地和有关部门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扶贫投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效。但一些县(区)落实扶贫政策还不严格,1410万元农村危窑危房改造补贴未及时发放;819.15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培训补贴等未及时分配兑付;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补贴资金125.39万元;个别高效节水灌溉、农村改厕项目管护机制不健全,影响项目效益发挥。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不断加强风险管控。但4个单位有3.1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半年以上;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归还贷款;个别地方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格,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三)污染防治审计情况。相关部门和市县持续加大投入,推进污染防治,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工业固废日常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危废产出与处置能力还不匹配;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高。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养老金发放标准逐年提高,但基金管理还不够严格。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493.41万元;11人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40.33万元;9家企业少缴企业养老保险362.5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有关部门和地区不断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但基金管理还不够完善。有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供应商药品款;因部门信息不共享,向3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工医保7.45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有关市县积极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但在资金使用和住房保障等方面还不够规范。1150套棚改房因项目未结算等原因未按时分配入住;由于回购安置房尚未建成导致5000万元资金闲置1年以上;不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未及时退出。
六、企业审计情况
近年来,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所提升,但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部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13户大中型企业自身经营获利能力不强;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力度还不大。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要求予以纠正。有关市县、部门(单位)坚持边审边改。截至目前,已追回、盘活、加快拨付资金23.61亿元,健全完善制度99项。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自治区政府将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