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4-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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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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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24-08-02
发布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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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团结奋进、合力攻坚、砥砺前行,先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着力推动提质升级,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15亿元,增长6.6%,增速全国第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2%,首次突破500亿元,达到502亿元;“十四五”规划总体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3项主要指标达到或快于预期。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四水四定”实现突破,宁夏成为黄河流域第一个与上下游省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省份;启动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造林种草及荒漠化治理等380万亩;“六权”改革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公益林政府回购机制。
——切实增进人民福祉,保障改善民生工作扎实有效。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占GDP比例达5.4%,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就业增收迈上新台阶,发放创业贷款、稳岗补贴20多亿元;医疗健康事业取得新进展,新增三甲医院6家;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新建美丽宜居村庄50个,完成农村公路提升工程4670公里。
——坚决筑牢发展底线,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强化。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累计投入安全领域资金92.5亿元,改造燃气等四类管线850多公里,完成燃气用户“三件套”应改尽改任务;经济安全保障有力加强,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重点企业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
——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审计“下半篇文章”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至2024年7月,去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110.52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5项,推动审计整改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自治区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23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88.61亿元、总支出1948.53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0.97亿元、总支出124.42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7亿元、总支出1.52亿元;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2.18亿元、支出505.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69.34亿元。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7.4亿元,主要投向安全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民生、乡村振兴等方面。
重点审计了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财政资源统筹、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统筹财政资金能力有待增强。2021年至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分别达到10.23亿元、10.5亿元、16.55亿元,不利于更好统筹资金支持自治区重点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存量资金安排不合理形成“二次沉淀”。财政部门收回结转结余资金22071.75万元安排的46个项目,截至2023年底再次结余7190.97万元。其中,10个项目3555.8万元资金全部未使用。三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本级结存2021年以前收缴的非税收入1.19亿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四是绩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项。个别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未能有效发挥引导作用,3个项目目标设置过低,1个项目13个子项目未设置独立、细化的绩效指标,5个项目自评结果脱离实际。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自治区本级9个部门及所属30家单位2023年收到财政预算拨款23.7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3个单位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136.88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6个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640.87万元,未及时盘活或按规定上缴财政统筹使用。三是收入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违规收取管理费等702.81万元;3个单位应收未收学费、租赁费等4443.07万元。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对27个市、县(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收益不及预期。全区27个市、县(区)实施的242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预测2023年底实现收入121亿元,实际无收益,无法依靠项目收益还本付息,财政支出压力大。二是“包装”项目获取专项债券发行资格。5个项目通过虚报项目收入等将项目“包装”成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的项目,借此发行专项债券3.95亿元。三是债券资金闲置。42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和设计方案不合理等原因,6.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四是项目资产未发挥效益。12个项目腾空的1.35万亩土地、建成的30.98万平方米安置房闲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20.69亿元。五是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42个项目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地方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等原因,拖欠工程款3.53亿元。
(四)PPP项目和特许经营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27个市、县(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使用者付费应收未收增加财政支出压力。4个项目存在使用者付费应收未收、政策依据不足无法收费等问题,增加政府支出,涉及资金1.64亿元。二是政府方未及时足额履约支付资金。3个项目政府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资本金、可行性缺口补助等9455.2万元。三是项目运营效益不高。7个总投资100.33亿元的项目因规划不合理等原因,建成后闲置或资产利用率不高。四是考核体系不完善不能实现“按效付费”。4个总投资9.38亿元的项目未及时制定考核细则或未进行绩效考核,无法为项目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提供绩效考核依据。
二、重大政策落实及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重点对自治区“六新”产业政策规划制定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产业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支持政策引领性不强。“六新”产业20条支持政策中19条与已有政策重复,主要内容仍沿袭已有的专项奖补政策,未针对性提出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聚焦产业发展实际不突出。二是奖补标准设定不科学难以落地。自治区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建设政策,个别奖补标准设定不科学,至今没有企业符合奖励条件,未有效发挥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产业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轻工纺织产业培育建设智能工厂任务制定不科学,连续两年未完成,1个市“六新”产业年度目标任务脱离实际难以完成,影响促投资稳增长目标落实。四是相关资金效益不高。设立的4400万元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投资区内创新型企业,因要求的投资收益率过高,导致3520万元基金闲置;因项目推进缓慢,2个县(区)4103.18万元支持产业孵化及技术改造资金闲置。
(二)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宁夏段)工程建设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对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宁夏段)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沙湖站无法及时投入使用。由于建设单位在沙湖高铁站开工两年后才启动车站配套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截至目前项目仍在提级论证,导致连接线道路无法在包银高铁银惠段开通前建成,影响沙湖站投运并发挥效益。二是验工计价不实。银惠段、省界段部分标段未据实办理验工计价,多计工程造价1.2亿元。三是先补后征政策落实不到位。在征拆单位未与8家企业和村集体签订补偿协议并兑付1937.23万元补偿款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将地上附着物全部清除。四是个别标段违法分包。银巴支线宁夏段站前1标段总承包单位,将全线路基土石方工程的劳务、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全部违法分包,涉及金额1655万元。
(三)城市内涝治理及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不彻底。因权属单位不同、专营单位协调困难等原因,2个区未对6处变压器占压供热管道进行改造,2个市未对2处高压调压站进行有效安全保障,存在燃爆等风险。二是未合理安排改造任务。2个县(区)未合理安排改造时序,未优先对运行超年限或管材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老旧燃气管道20.4公里、供热管道174.74公里、供水管道6.39公里进行更新改造。三是排水管网改造推进缓慢。1个市28处雨污水管网混接错接、281处管网结构性缺陷未改造,影响雨污排放及内涝治理系统化推进。四是积水点改造滞后。2个市4个积水点改造项目未实施,强降雨期间积水深度达20厘米,周边商户、小区较为密集,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四)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18个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时履约导致财政垫付到期贷款本息。5个项目经营状况欠佳、自身偿还能力不足,无法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自治区财政垫付贷款本息6544.68万元。二是主权外贷项目提款停滞影响资金支付。主管部门未将中期资金用途调整情况报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复,造成项目提款报账停滞,导致25个已完工子项目2508.42万元工程款无法支付。三是项目资产闲置。2个县(区)实施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由于供水不足、后续投入不够,2700亩农田基本荒芜,201.66万元滴灌系统闲置。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情况。重点对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规划落实、资金使用、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执行不严,16个项目超范围改造。7个县(市、区)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违规使用财政资金7935.05万元改造16个不符合条件的小区、办公楼或城市主干道。二是前期论证不足,182个小区设施闲置。6个县(市、区)前期论证不充分,投资1416.37万元为182个小区安装的7487套对讲门铃等设施闲置。三是多元筹资不力,8个县区资金缺口大。8个县(市、区)未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多元化筹资机制,协调引导专营单位和居民出资困难,几乎全部依靠财政补助资金实施,存在资金缺口6.77亿元。四是监督管理缺失,72个小区改造质量不达标。5个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力,隐蔽工程及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流于形式,投资1.56亿元实施的72个改造小区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不达标,却通过了工程验收。五是后续管护缺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1022个老旧小区改造后未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缺乏资金支持;637个老旧小区改造后仍由社区代管或居民自管,“社区托管管不起,自管小区无人管”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67个老旧小区改造后仍然存在供水、用电、燃气安全隐患。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2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使用、项目移交管护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由于高标准农田用途管制不到位等原因,10个县(区)5379.93亩高标准农田种植经济作物,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二是在禁建区内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个县(区)在规划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时,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项目执行政策存在偏差,将5536.67亩高标准农田规划在林地、草地等禁建区内,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是欠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原因,5个县(区)实施的3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拖欠工程款2119.03万元,影响政府公信力。四是灌溉设施建设滞后。2个县(区)由于水源配套工程尚未完工等原因,4.84万亩高标准农田可供水量不足,影响已建成的高效节水项目发挥效益。
(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集体权益未有效保障。2个县(区)8家企业共拖欠6个村农户土地流转费1377.83万元;1个乡镇借用村集体收益128.46万元用于垫付征地补偿费;1名村干部侵占村集体资金91.14万元。二是未及时赔付农业保险费。2个县因监督检查不到位,保险公司未及时立案、结案,拖延赔付6488户农户农业保险费1649.86万元。三是村集体资产管理粗放。2个县(区)9689.49万元经营性资产未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管理;2个县(区)养殖基地、扶贫车间等10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涉及帮扶资金2297.78万元。四是部分残疾人应享未享两项补贴。4个县(区)因政策宣传不及时、排查核实不到位等原因,597名残疾人应享未享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
(四)医用高值耗材供应保障审计情况。重点对医用高值耗材采购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供应保障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不合理。由于采购价格监测机制不健全等原因,1家医疗机构3种1309个医用耗材采购单价均高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单价,高出挂网价58.39万元。二是医用耗材网采数据失真。2家医疗机构为完成网采率任务要求,虚报年度采购总金额,导致网采率较实际虚增4.57%、19.44%。三是违规收取耗材和诊疗项目费用。2家医疗机构通过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方式,多收诊疗费386.67万元。四是耗材管理不规范。2家医疗机构未及时更新2830个带量采购产品价格,仍然按照原有价格收费,患者多负担耗材费用290.23万元。
(五)促进就业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自治区本级、吴忠市、固原市等13个市县(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资金发放不精准。27个市、县(区)向3117名再就业、退休、财政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助资金647.48万元;全区1040人次应享未享失业保险待遇379.51万元。二是挪用就业补助资金。9家单位挪用287.2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人员工资、“三公”经费等。三是政策制定不科学。因政策门槛较高,实际符合条件企业较少,一次性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无法落地,形同虚设。四是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存在损失风险。3个市、县(区)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监管不到位,424.84万元贷款逾期未收回。
(六)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对“9·20”突发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拖欠防疫物资采购货款。3个县(区)因财力统筹不够欠付保供防疫物资货款1430.76万元。二是多结算涉疫生活垃圾处置费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2个市将正常处置的5322.16吨涉疫生活垃圾按照特殊处置的涉疫废弃物审定补贴费用,政府需多支付补贴费用1991.6万元。三是部分防疫资产尚未分类处置。4个地区4个集中隔离点未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拆、退、改、留”分类处置,涉及投资1.73亿元。四是部分应急救灾物资不符合标准、价格畸高。1个市采购的3000顶棉帐篷部分质量参数低于应急管理部规定的救灾物资行业标准,涉及金额591万元;1个区采购的550顶棉帐篷价格比同品牌同时期价格高出一倍,涉及金额111.1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金融、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16家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脱离实际。3家国有企业投资9.8亿元建成的3个项目,因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脱离实际,主要设备交付即闲置,预期盈利目标难以实现。二是超出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开展投资。10家国有企业在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管线的情况下,仍投资43.8亿元建设11个项目,其中银行贷款占比达70%以上,且项目投产后收入无法覆盖运营成本,偿债压力较大。三是违规开展业务、处置资产。1家国有企业超范围开展过桥转贷业务,累计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3户大型企业及20名个人发放29.86亿元转贷资金;2家国有企业未经评估或公开进场交易对外转让股权,涉及金额7862.21万元。四是重大投资决策不科学。6.5亿元产业引导基金投向产能过剩、资金风险突出的企业,其中6.4亿元基金存在损失风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2家金融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运作效率不高。1家金融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变现抵债资产12.18亿元,应收未收抵债资产出租租金311.07万元。二是垫付资金存在损失风险。1家金融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不够审慎,导致资产处置缓慢,垫付资金1624万元未能收回。三是风控意识不强。1家金融企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不利于风险管控,涉及金额13.2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13个自治区本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3个单位软件、仪器设备等2326.7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4个单位1661.52万元房屋及建筑物等报废资产未核销;8个单位1万平方米房产、225.09亩土地、2086.49万元设备、227.76万元无形资产闲置;1个单位40台4356.09万元科研设备低效运转。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1个单位少收租金73.04万元;2个单位违规出租230.97亩土地、894平方米房屋;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116.19万元;1个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处置1500.73万元资产。三是闲置资产盘活不够有力。纳入推进解决公共资源闲置问题台账的1.42亿元闲置资产,仍有6680.78万元资产未有效盘活,盘活率仅为52.9%。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山林权改革和统筹开展科学绿化3个方面任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山林权确权登记关键堵点尚未打通。有争议林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3年底,全区1395.38万亩林地中,仍有750.42万亩权属不清未确权,不利于保护群众权益。二是市场交易体系不健全。22个县(区)虽然依托当地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设立了林权交易机构,但大多数运行不畅,仅有6个县(区)2.23万亩林地通过平台进行了交易,市场交易体系服务市场主体的作用发挥不佳。三是专项规划制定不及时不严谨。8个县(区)未及时制定本地区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个市、县(区)专项规划编制不严谨,未将上级规划或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到专项规划。四是绿化造林项目效果不佳。8个县(区)绿化造林项目未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情况,部分林木干旱枯死、生长矮小,涉及面积13.58万亩;4个市、县(区)23个已完工项目管护责任难以落实,影响绿化造林项目效益发挥,涉及投资3.09亿元。
五、审计建议
(一)坚持深化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安排和非财政拨款、上年结余、专户资金等统筹,提升预算的前瞻性、统筹性,从源头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做实做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绩效自评,不断巩固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资金有效支出,减少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统筹财政资源保障重点支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高标准农田效益。完善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推动相关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筑牢乡村振兴基石。进一步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政策利好精准滴灌。建立健全医药医疗领域综合监管和协调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提升医保基金的效益。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PPP和特许经营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审核,规范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对地方债务风险,要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拖欠企业账款,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落实落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作用。对金融领域风险,应提升金融机构(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合规审慎经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健全国有企业运行监管机制,做好“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加大企业融资、投资、担保、借款等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压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深化山林权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步推进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厅将跟踪督促,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将专题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