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单位:
为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和家庭氛围,定于2018年1月15日前开展2017年度文明处室(先进单位)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文明处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和中心。
文明家庭:在全厅范围内评选。2016年度获评“文明家庭”的不再参选。
二、评选方法
(一)文明处室的评选(共6个)
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及文明处室考评综合排名,经厅党组研究确定可评为“文明处室”(先进单位)。
(二)文明家庭的评选(共5个)
1.处室推荐。以处室为单位推荐1名预选名单,2018年1月15日前将推荐人员及文明家庭简要事迹报机关党委。
2.群众评选。根据机关党委制发《文明家庭考评及推荐表》,由干部职工对照文明家庭评选条件,在预选名单范围内推荐文明家庭(最多填写5个家庭、可以少填,多填无效)。《文明家庭考评及推荐表》由各处室收集于2018年1月15日前送机关党委。
3.组织审定。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对以上评选考评资料进行审核。
三、评选考领导小组
组 长:胡仲秋
副组长刘佳、宋卫中、张龙、郎治钧、宋晋钧、李珍、马其、马忠林
成 员:殷君兰 吴国兴 韩巨林 刘静 金荣 谢模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