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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文件

索引号:640000022/2021-0098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标题: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征集“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审法发〔2018〕106号

成文时间:2018-07-25

发布时间:2018-07-25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社会监督与法规审理处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征集“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的通知

稿件来源: | 打印

 

各市、县(区)审计局、厅机关各业务处(局)

为更好地总结审计经验、提炼审计亮点,推广审计成果,达到借鉴学习、交流提高、普法宣法的目的,根据审计厅“审计素质提升年”活动安排,拟于近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类型

(一)征集范围。2013年以来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审计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审计成果显著,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推广学习价值的优秀审计案例。

(二)征集类型。审计案例分为财政审计类、金融审计类、扶贫审计类、环境资源审计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类、经济责任审计类、国有企业审计类、其它审计类等类型。

二、案例写作要求

案例以故事叙事形式撰写,包括标题文。

案例选择要充分展现先进的审计理念和思路、科学的审计方式方法、较好的审计成果和质量,便于推广学习案例语言要生动,内容由综述、情节、法律链接、启示四部分构成,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案例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名称、责任人、有关数据作脱密处理

案例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五大市审计局每个局报送数量不少于3个,各县(区)审计局报送数量不少于1个,厅机关各业务处(局)报送数量不少于2个,报送案例类型需兼顾平衡,避免集中于某一类。

)报送时间方式。各单位在2018年810日前将申报情况统计表报审计厅社法处(纸质件、电子件各一份),2018年915日前将案例报送表和案例材料报审计厅社法处(纸质件、电子件各一份邮件主题统一为“XX单位‘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审计案例的选报工作。为保证征集案例的质量,社法处将对报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审计厅将对征集到的审计案例进行评选,汇编成册,并在审计厅官方网站陆续推送。

 

联系人:闫平   

电话:5027546  邮箱:审计厅内网闫平邮箱

 

附件:1“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申报情况统计表

2.“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报送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7月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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