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审计局、厅机关各业务处(局):
为更好地总结审计经验、提炼审计亮点,推广审计成果,达到借鉴学习、交流提高、普法宣法的目的,根据审计厅“审计素质提升年”活动安排,拟于近期开展“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类型
(一)征集范围。2013年以来各单位组织实施的、审计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审计成果显著,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推广学习价值的优秀审计案例。
(二)征集类型。审计案例分为财政审计类、金融审计类、扶贫审计类、环境资源审计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类、经济责任审计类、国有企业审计类、其它审计类等类型。
二、案例写作要求
案例以故事叙事形式撰写,包括标题和正文。
案例选择要充分展现先进的审计理念和思路、科学的审计方式方法、较好的审计成果和质量,便于推广学习;案例语言要生动,内容由综述、情节、法律链接、启示四部分构成,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案例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名称、责任人、有关数据作脱密处理。
三、案例报送要求
(一)报送数量。五大市审计局每个局报送数量不少于3个,各县(区)审计局报送数量不少于1个,厅机关各业务处(局)报送数量不少于2个,报送案例类型需兼顾平衡,避免集中于某一类。
(二)报送时间方式。请各单位在2018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情况统计表报审计厅社法处(纸质件、电子件各一份),2018年9月15日前将案例报送表和案例材料报审计厅社法处(纸质件、电子件各一份,邮件主题统一为“XX单位‘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审计案例的选报工作。为保证征集案例的质量,社法处将对报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审计厅将对征集到的审计案例进行评选,汇编成册,并在审计厅官方网站陆续推送。
联系人:闫平
电话:5027546 邮箱:审计厅内网闫平邮箱
附件:1.“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申报情况统计表
2.“以案释法”优秀审计案例报送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