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文件
索引号:640000022/2021-01067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标题: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审社发〔2019〕64号
成文时间:2019-09-09
发布时间:2019-09-09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社保处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单位:
《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审计厅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审计厅社保处联系。
联系人:刘军伟 联系电话:158096083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
根据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大对养老保险重大政策执行、改革措施推进,以及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解决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
(二)工作目标。一是推动制度健全完善,提高基金绩效,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动养老保险各项政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促进更好地保障民生和维护公平;三是揭示重大违纪违法、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线索,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反腐倡廉。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
全区各级养老保险相关管理部门、征收经办机构;对参保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延伸抽查。
(二)审计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本次审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度。重大事项可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调查各项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级次、参保人数、待遇水平等情况,分析基金总体运行风险情况;反映养老保险制度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制度可持续方面。
在分析缴费年限、人口年龄结构等数据的基础上,审查影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引发制度运行风险的问题。
——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自行出台政策降低缴费基数或比例,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征收机构违规减免或少征保险费,以及用人单位未参保缴费、缴费基数不实等问题。关注参保缴费满15年后即中断缴费、试点企业和国家及自治区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进展等情况。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全区各地自行提高养老金计发水平或违规增加发放项目、违规设立最低养老金标准,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之外,自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等问题。
——基金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进展缓慢、大量基金以活期存款存放收益低、基金未享受优惠利率等问题。
——办理一次性补缴和提前退休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自行扩大一次性补缴适用人群范围,违规批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特别是编造虚假资料办理此类业务等问题。
在揭示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关注自治区本级和各市、县(区)通过违规举债、挤占其他资金、强制参保单位预缴保险费等方式弥补基金缺口,以及拖欠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二)制度公平方面。
——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未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或参保未获财政补助;被征地农民群体未参保或保险待遇水平低;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养老保障不到位;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设置户籍限制;其职工未参保等问题。
——基金统筹级次情况。围绕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目标,主要审查省级统筹制度执行中未完全实现“六统一”要求,调剂金制度不完善导致地区间基金难以共济,部分单位养老保险仍封闭运行等问题。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后,由于配套政策不明确,部分单位参保难、退休人员待遇核定难等问题。
——社会保险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政策对保障人员范围、保障水平等规定差异较大;小微企业吸收新毕业大学生、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等,未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问题。
(三)基金安全方面。
——基金管理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弥补“三公”经费等支出,以及将养老保险基金违规出借或对外投资等问题。
——业务经办情况。主要审查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征收经办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人员,截留侵占保险费和养老金;以隐瞒死亡信息、重复参保等方式,骗取多领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
四、审计组织方式
本次审计由审计厅统一组织,社保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审计工作,编写审计工作方案,撰写综合审计情况报告,根据需要对特定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各市县审计机关负责各地审计项目的实施。审计厅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开展情况及审计质量进行现场指导检查。
(一)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审计厅成立2019年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张龙副厅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社保处,下设指导督查组、数据分析汇总组两个小组。
指导督查组:负责指导全区各地审计组的审计工作,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全区同一类型问题统一处理口径,对各地审计组审计质量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第一组组长王卫萍,组员王晓燕、白海燕、刘军伟,负责银川市、石嘴山市。第二组组长石生海,组员高凤英、董志强、邵森,负责吴忠市、固原市和中卫市。
数据分析汇总组:组长王卫萍,成员为石生海、白海燕、刘军伟、董志强、邵森组成,主要负责全区养老、财政、公安、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比对、疑点下发和后期审计报告、审计报表的汇总等工作。
(二)具体分工。审计厅社保处负责自治区本级的审计工作,五个地级市审计局负责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审计工作,可采取“同级审”或“交叉审”等组织方式进行审计,各组延伸抽查不少于4户企业。各市审计局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审计力量投入。各市、县(区)审计结果经市审计局汇总后形成全市审计综合报告,向审计厅提交。审计厅社保处汇总各地审计结果后形成全区审计综合报告。
(三)时间安排。本次审计于2019年8月初开始实施,审计厅于2019年8月2日进驻审计现场,各市县审计组于2019年9月中旬前进驻审计现场,五个地级市审计局于11月15日前,向审计厅报送各市审计综合报告、审计报表和对市本级、所辖县(区)政府审计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表,以及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和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等资料。
社保处于11月30日前向审计厅提交审计综合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力度,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审办发〔2019〕9号),加强全区社保审计工作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按照“统一组织领导、 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 统一审计报告和统一对外公布” 的原则,审计厅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上审下”、“交叉审”等方式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动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各单位要在审计过程中明确和落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内容和重点制定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要密切保持与审计厅社保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重要事项,审计厅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
(二)坚持数据先行,创新方式方法。审计厅社保处要探索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方式,实现审计工作重心由现场审计向数据分析转变,有效缩短各审计组现场工作时间。全面加强数据分析与审计业务的融合,负责对全区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数据进行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加强各主体、各系统间数据的关联分析,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在查找疑点、精准定位、高效实施、综合分析提炼等方面的优势,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积极探索养老保险基金大数据审计思路和方法。各审计组要将审计厅数据分析结果和现场审计核查有机结合,对审计厅下发的疑点数据逐一进行核对,以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三)深入研究问题,推动制度完善。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审计思路,进一步聚焦促进改革措施落实,进一步聚焦促进体制机制完善,重点关注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风险提出解决方案,促进养老保险改革措施顺利实施,推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四)建立整改台账,健全检查机制。为切实推动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审计成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建立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采取挂牌销号的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逐项整改。社保处将对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五)依法文明审计,严守工作纪律。各审计组要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客观审慎作出结论,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审计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审计人员要严格保密,未经审计厅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在审计现场实施时间20日以上、正式党员在3人以上的审计组,设立临时党小组,按时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党组织活动及业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