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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厅文件

索引号:640000022/2021-01093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标题: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系统2020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审机发〔2020〕70号

成文时间:2020-08-03

发布时间:2020-08-03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系统2020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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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审机发〔2020〕70号

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系统2020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审计局,厅机关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审计系统2020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审计系统2020至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3月,全区审计系统文明行业经自治区文明办重新考核验收。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审计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推进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事业不断发展,制定2020-2023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核心价值观,对标对表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要求,齐抓共管,上下联动,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提高审计队伍文明素养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通过开展富有审计特色的精神文明活动,不断提升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营造文明审计的良好氛围,为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为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巩固和提高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主要任务: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育一流作风,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大力倡导文明审计、文明办公,增强审计人员对审计事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三、建设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序。紧密结合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始终把精神文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计划、明确目标,优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精神文明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机关内部层层落实精神文明工作责任制,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参与。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督导、典型示范,确保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制度、活动和效果的落实。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和社会职责,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下基层、扶贫帮困活动,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三会一课”、观看红色影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审计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审计核心价值观。立足审计本职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好用好审计道德讲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培育并宣传推广道德模范,运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若干规定,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题讲座和“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梦想与奋斗·建设美丽新宁夏”等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提升审计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等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把志愿服务作为文明有礼培育、文明风尚传播的有力抓手,积极开展贴近审计工作实际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等活动。依托审计书屋,开展好读书月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技能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吸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教训,推进健身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着力提高审计干部的健康水平。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机关内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文明审计,推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审计文明礼仪公约,规范审计人员言行。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注重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全面辩证看待问题,维护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机关内部工作纪律严明,治安状况良好,安全责任落实,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全体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加强党风廉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洁从审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保证廉洁从审、公正执法,搞好审计现场廉政监督,坚持审计回访和廉政跟踪制度。 

  (六)内外环境优美,营造文明环境。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开展无烟机关建设,制定无烟机关具体办法,设立吸烟室和无烟会议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等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净化,制定节能降耗的具体办法,在保证正常办公需要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节电、节水、节约办公用品、降低办公设备损耗,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倡导审计现场文明公约和审计工作礼仪,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培育文明和谐形象,营造和谐审计氛围。 

  (七)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积极开展综合培训,紧紧围绕审计工作需求,开展综合知识、技能培训,丰富审计人员知识,拓展审计人员眼界。注重结合审计实践,促进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率达到90%以上。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廉洁高效、办事公道,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四、方法步骤 

  自治区文明行业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全区审计机关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全区审计机关现有全国文明单位6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6个,市级文明单位7个,县区级文明单位7个,正在整改中2个。力争四年内(2020年至2023年),创建自治区以上“文明单位”达到50%(增加2个),创建市级“文明单位”达到80%(增加4个),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文明单位”达到100%(增加2个)。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0年上半年,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阶段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20年—2023年,全区审计系统严格按照《自治区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文明办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量化内容,扎实有效做好精神文明各项工作,在自治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文明办和各市、县(区)文明办的指导下,逐项落实各项任务,为创建复审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阶段:自查完善。2023年,组织创建“回头看”活动,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邀请自治区文明办领导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完善。 

  第四阶段: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下半年,按照重新申报要求,整理报送有关材料,并做好接受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五、巩固保持要求 

  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审计系统精神文明行业工作任务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文明行业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围绕创建目标,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审计机关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处(科)室全力抓,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失职渎职、影响整体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级负责人一定要把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投入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把精神文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优惩劣,充分调动全体审计干部职工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创建特色。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规定动作认真做、保完成、讲质量,自选动作创特色、树品牌、有亮点”的要求,把精神文明工作和党建工作、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文明创建中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造“文明审计”品牌,形成行业特色。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本单位精神文明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加强同自治区文明办、区直机关文明办和市、县(区)文明办的工作联系,积极争取指导与支持;学习借鉴其他文明单位的好经验,查找不足,取长补短,推动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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