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厅文件
索引号:640000022/2022-00017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标题: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无
成文时间:2022-01-19
发布时间:2022-01-19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法规审理处
自治区审计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自治区审计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荣获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的普法工作者荣获全区“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宪法、党内法规、审计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厅机关各单位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7次、交流研讨1次;在全区审计系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讨班;厅机关各单位结合审计项目实施、下基层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广泛宣传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2.充分发挥审计厅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年初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年中督导督办,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终及时总结,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所有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内容,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研究起草了审计厅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3.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全年开展法治专题讲座7次;举办全区审计机关集中整训2次;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次,有效提升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厅上下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强化审计权力监督。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政治巡视及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项目执纪回访率100%,现场督查审计项目10余个。每年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结率100%。通过设置厅长信箱、审计厅微博、微信公众号,张贴审计进点公告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主动公开审计厅文件9件,政务信息540条,编印审计结果公告3期,回复厅长信箱留言1件,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内涵,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财政金融、民生保障、乡村振兴、国有企业、政府投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经济责任等领域审计全覆盖。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点开展黄河流域防洪治理及水土保持资金、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资金和政策落实等专项审计调查,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在开展的审计项目中均实现统筹实施,强化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加大相关行业和领域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发挥审计监督效能。
2.强化审计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指导市县审计机关全面整改审计署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指出问题,动态管理整改台账,召开整改推进会,务求整改实效。对固原市、中卫市等10个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在全区审计系统进行通报。每半年对审计厅审计项目审理发现的问题通报一次。推动各市、县(区)审计局配齐配强审理力量,压实全过程全链条审计质量责任。与13个基层审计机关60余人“面对面”精准指导,“点对点”答疑释惑。
3.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全厅审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做好执法证件换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修订审计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近年来,审计厅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以考核促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将依法审计作为厅机关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逐年提高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分值;根据审理情况,对每一个审计项目量化考核,并纳入各业务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考核促规范。对全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分析总结纠正审计执法中存在问题,不断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对自治区制定或修订有关经济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函复意见120份;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规定,凡审计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查。按照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4个政府规章、2个地方性法规提出了清理意见建议,废止了《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2.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根据《自治区审计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指导市、县(区)审计局做好清单统一规范工作,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四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等制度。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制度。认真执行《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对《“十四五”宁夏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行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后,按程序公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合法性审查18次,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4.建立健全审计质量管控制度。制定《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规定》《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意见》《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办法》等制度15项,全方位规范审计业务管理,切实发挥制度对审计质量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5.贯通监督协调机制。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共同制定《关于规范自治区审计厅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和《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文书格式》,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更好发挥监督合力。选派多人参加自治区巡视巡察、纪委案件调查等工作。
(四)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
1.认真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修订审计厅“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将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厅机关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已研究起草审计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大力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利用“4·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知识竞赛;印发《审计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通知》,指导我区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在宁夏日报、宁夏法治报整版宣传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区直部门、国有企业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创新工作及亮点
(一)以主题年活动促进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得实效。在全区开展“巩固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以科学精准的审计计划,标准规范的审计行为,高效优化的审计流程,全面合理的业务管理,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水平,提升审计质量。通过改进审计管理和组织方式,加强审计资源调配,推动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统筹融合,相互衔接,实现了审计项目“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职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审计厅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荣获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用厘清权力边界推动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得实效。2021年,审计厅在全区审计系统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区)审计机构全面退出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并要求对确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报上一级审计机关批准后参加,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11月,印发《市、县(区)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的产生,有力加强了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三)用“一审二帮三促进”方法推进被审计单位法治建设得实效。依托审计项目,采取“一审二帮三促进”方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建设工作。“一审”即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从源头上发现被审计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帮”即通过开展审计项目,帮助被审计单位查找存在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三促”即在“帮”的基础上,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宏观分析,在全区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优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00余项,有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厅虽然在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新任务,与党中央、自治区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审计理念思路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形势新要求;审计的深度和质量还不够高;干部队伍素质与审计事业发展的需要不能完全适应;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依然存在;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对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推进普法工作研究得还不多,探索得还不深,普法效果还不够显著。
四、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一)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4211”工作法(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开展法治能力测试1次,组织旁听庭审1次),依托审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播平台,将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审计人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宣传解读执行好新修订审计法。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专版专刊、专题讲座、宣讲座谈等方式,组织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使审计系统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走在前、作表率。把学习宣传实效融入审计监督工作,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审计,大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认真研究积极做好立法配套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审计署的统一要求,指导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做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及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修订起草工作的配合和调研,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及时清理和修订地方审计法规和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四)推动落实好新时代对审计工作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为目标,依规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推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落实等长效机制,促进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纠正审计查出具体问题的同时,推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共同推进整改的强大合力。推动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