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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件

索引号:640000/2022-00206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标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1〕73号

成文时间:2021-10-14

发布时间:2021-10-21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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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自治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赵永清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小成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郁华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机管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李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露萍、郝留虎、何天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领导小组

组  长:王和山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杨少华  自治区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成  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广电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农科院,宁夏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供销社,杨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的副组长、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的,不再另行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10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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