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自治区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聚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
(一)公开审计厅2021年度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主动公开自治区审计厅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扎实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二)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主动公开自治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国外贷援款项目2021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等报告以及部分解读材料,扩大公众对审计结果的知情权,便于社会和舆论直接参与监督。(责任单位:秘书处、办公室、财政审计处、涉外审计处)
(三)公开重要政策和信息。持续跟进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涉及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就业稳岗等方面的政策和信息公开,全力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和个人。(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落实审计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四)公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涉及审计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梳理结果,核对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政策文件,清理重复文件,补充缺失文件。(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审理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五)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审计厅本级预算、决算、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财政信息,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文件、通知、新闻和信息等,拓展公众知晓渠道。(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七)公开乡村振兴信息。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的政策,编发乡村振兴审计动态以及审计厅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堡垒。(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审计处;配合单位:办公室)
(八)主动公开2022年审计工作相关规划。主动公开2022年全区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监督审计。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九)深化人事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审计厅人才录用信息,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畅通选人用人渠道,营造良好的人才选拔氛围。(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配合单位:办公室)
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有关领导,为厅机关干部职工讲授新时代政务公开的任务和要求、公文公开属性标注等相关内容,增强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本领,力争学有所获、学干相长、学以致用。(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二)开展“政策公开讲”政府开放活动。围绕预算执行、乡村振兴、政府投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审计工作重点,开展“政策公开讲”政府开放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清晰认识和了解审计工作,真切感受审计干部为民服务的初心。(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三)加大“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内容报送力度。公开审计厅落实“研究型审计推进年”活动的有关举措和活动成效,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审理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单位)
三、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相关处室责任分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二)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宁夏审计网安全体系建设,在网站部署SSL证书,加强网站隐私和数据传输保护,确保网站安全高效运行。
(三)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和“回头看”。组织对厅机关各单位政务公开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关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方面内容,将督查结果纳入厅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传导压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附件:自治区审计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