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索引号:640000022/202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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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无
成文时间:2022-02-25
发布时间:2022-02-25
有效性:有效
责任部门:秘书处
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1月1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梁积裕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把政治责任扛得更牢,把审计监督抓得更实,把问题导向立得更明,把能力作风炼得更硬,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自治区主席咸辉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细化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整改做出具体安排。自治区各副主席亲自督促协调分管部门抓好整改,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督导,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加强结果运用,提升整改成效,防止屡审屡犯。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有的还与党史学习教育、巡视整改等结合,有的还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切实推动审计整改。
(二)逐条逐项认真整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积极开展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开展专项督办,并系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各市县建立起审计、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参与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多方联动推进整改,形成监督合力。
(三)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自治区党委审计办、审计厅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银川市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石嘴山市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定期汇报制度,严格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流程,推动整改责任、整改监督、验收销号等制度落到实处;吴忠市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督查机制、会商机制、问责机制、公告机制和考核机制,提高整改全过程规范化水平;固原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率;中卫市建立完善以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审计督办、各级落实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了整改实效。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审计厅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跟踪检查,及时动态更新,做到不重不漏、全程可溯,确保整改工作全面、规范、精准。研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试行)》,明确4类整改结果的认定标准,提高审计整改的标准化和操作性。按照见人、见事、见物原则,赴各市县和区直部门(单位)开展2次专项督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核实材料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加快整改进度。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化解处置,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五大类107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74个、31个、2个。截至2021年12月31日,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70个(占95%)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28个(占90%)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市县、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各级财政部门收回资金3.97亿元,通过加强全口径预算和资产管理等整改4.7亿元,促进财政资金加快支出2.74亿元,通过补缴、调账等整改1.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4项,追责问责27人次。
(一)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整合安排重点信息化项目资金2.63亿元;严控部门代编预算规模,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指导督促,定期考核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培训指导,规范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针对部门预决算编报、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培训,规范预决算编制;自治区司法厅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预算资金支出4774.89万元;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积极清理上缴罚没、结余资金1.11亿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自治区财政厅修订了《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中卫、贺兰等市县规范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及时下达、加快支出、调整使用直达资金1.27亿元。
2.针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方面的问题,平罗县、同心县加快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05.65万元;兴庆区、中宁县等17个市县追回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336.39万元,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审核把关;原州区根据搬迁群众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和家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促进提升就业率。
3.针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中卫市、原州区等4个市县按照规定积极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945.99万元、减免房屋租金9.11万元;固原市及时补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77.08万元,并已清欠208.08万元。
4.针对补助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修订制度,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约束性条款;细化量化财务、人员、硬件建设等指标,提高专项资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市县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确保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针对九大重点产业资金和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大整改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在重点任务推进方面,新材料产业重新细化任务并积极推进,已建成2个综合性新材料测试分析大数据平台;枸杞产业中宁县已完成《中宁枸杞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企业管理服务等工作,已有4家企业办理入园手续。在资金管理方面,金凤区等6个县区加快兑付奶产业、葡萄酒产业补贴资金1404.04万元;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修订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快文旅产业项目进度,已支出项目资金647.3万元。在项目实施方面,银川市电子信息产业滨河大数据中心合作运营项目已引进新的合作单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治区发改委加强督导协调,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新建投运充电桩100个,在建277个;绿色食品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监测项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快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加强沟通对接,监测体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完成4个季度的监测分析报告。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石嘴山、西吉等12个市县追回违规报销医保基金373.76万元;吴忠、灵武等12个市县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低保户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自治区医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违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行政处罚,并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法》,推动医疗保障基金规范运行。
2.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自治区社保局已追缴8家企业社会保险费708.61万元;银川市、吴忠市已补缴53家单位75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26.21万元。
3.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永宁县盘活使用闲置资金390万元;中卫市等6个市县加强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审核,清退不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公租房407套;青铜峡市纠正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筹措资金对2000年以前的29栋楼768户进行改造。
4.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方面的问题,同心、海原等7个县区取消246名低保对象保障资格,并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63.29万元;隆德、平罗等4个县按照自治区政策标准,调整临时救助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等救助补助标准,确保困难群众权益。
5.针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方面的问题,海原县、原州区加强部门间协调对接,及时查漏补缺,为4084户移民办理不动产权证;彭阳等3个县区加快工作进度,统筹使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档立卡劳动力补贴等闲置资金543.07万元;彭阳县、海原县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通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减贫带贫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等方式,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落实责任,带动脱贫户增收。
6.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问题,银川、隆德等9个市县通过加快项目建设、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等方式,盘活使用闲置专项资金1490.02万元;中卫、泾源等4个市县按照规定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等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盐池、利通等4个县区采取完善考核制度、配置相关设施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效益。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等问题,加快项目进度,青铜峡市至银川正源街快速通道(小坝至永宁段)、定武高速(宁夏境)营盘水服务区等项目已完工。
2.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手续,制定《财务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上缴结余资金,并对责任人给予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
3.针对项目未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金凤区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分配出租闲置房屋19.27万平方米。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充实主业力量、强化主业布局,提升主业能力,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宁夏云商物流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诉讼追收货款,防范资金损失风险;宁贸通(宁夏)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对虚增收入6545.59万元进行了冲账处理;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531.25万元。
2.针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宁夏融资再担保集团公司等7家担保公司通过调整业务策略、完善业务产品等,新增担保业务38.5亿元,有效化解了融资担保主业萎缩的问题;金葡萄融资担保公司等5家担保公司补充完善了缺失资料,并通过完善业务流程、修订规章制度、开展培训等方式加强内控管理;宁夏宁贸通融资担保公司等3家担保公司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加快担保贷款回收转化等方式,逐步降低单一客户集中度,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3.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个单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入账、核销、补记固定资产6069.3万元,确保账实相符;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等3个单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积极对接协调,盘活闲置资产。
4.针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金凤区加强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按照用水指标制定各用水部门年度取水用水计划,节约水资源;隆德县、盐池县制定方案,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再利用,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89.43亩;盐池县收缴闲置生态环保资金311.05万元统筹使用,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提出的七个方面的审议意见,认真梳理研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协调,推动审议意见落实到位。
1.严格部门预算收支管理。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等6个方面提出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等35条措施。自治区地质局等单位重新制定《预算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自治区审计厅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形成了《关于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财政和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21年12月底,相关单位已加快资金支出和上缴财政6.71亿元。
2.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大力推进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发展。自治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推动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相关政策落实。同心等地通过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园区直播间建设,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3.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修订《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5项管理办法,规范补助企业专项资金管理。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城乡特困供养救助资金、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自治区社保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纠正违规资金3794.96万元,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促进投资项目发挥效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对项目所在县区的指导督促,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对进展缓慢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推动项目加快进度。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单位通过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加快前期手续、促进开工复工,推动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自治区科技厅等单位,强化制度执行,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工程款拨付、招投标、资金使用。金凤区研究制定《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落实管理责任,规范项目建设。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自治区政府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修订《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宁夏农业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内控制度、调整相关账务等方式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6.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有关工作,债务总量和债务率持续下降,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化债任务。自治区财政厅与地级市联合开展债务清查,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锁定债务余额,确保隐性债务只减不增。自治区审计厅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关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行及管理使用情况,在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关注地方政府债务化解等情况,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积极参与自治区人大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调研活动,配合自治区人大出台我区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相关实施意见,更好服务人大政府债务监督工作。
7.加强国企国资审计监督。自治区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国企国资审计监督,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中,密切关注国企国资改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投入产出以及债务风险防范情况,揭示出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不到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国有资本收益缴纳不规范等问题,促进企业清收各类债权12.4亿元,将17户未纳入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纳入预算范围,清收6户企业欠缴国有资本收益304.39万元。
四、后续工作安排
总的来看,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发挥了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但在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视不够、力度不大、进度不快等问题;一些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推进整改的合力还不够;有的部门整改问题就事论事,未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不够。
下一步,审计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汇总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销号;对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督促牵头单位,形成整改合力,尽快予以解决;坚持举一反三,督促有关单位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着力解决制度机制问题。同时,加强与人大、财政等部门沟通,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探索建立整改结果与预算编制相挂钩的预算约束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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